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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村濱河路步道工程發包公告
發布日期:2025-12-23 瀏覽次數:1314
1. 發包條件
金溪村濱河路步道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金溪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發包人為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金溪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綠邦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發包。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概況: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為金溪村濱河路步道工程新建塑膠步道、圍欄、親水平臺、綠化種植、路燈等工程;建設地點:位于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
2.2發包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金溪村濱河路步道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務(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本次發包建安工程發包控制價:1607819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總承包。
2.3施工總工期: 120日歷天 。
2.4質量要求:國家及行業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本次發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市政工程專業的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4至投標截止之日,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發包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發包項目投標。
3.7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具有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且限制在寧波行政區域內投標的違法行為記錄,并在處罰有效期內的情形;
4. 發包方式
4.1公開發包。
5. 發包文件的獲取
5.1本項目為CA全流程電子交易項目,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寧波市鄞州區基層小型平臺(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進行企業注冊,然后登錄該系統參與下載發包文件等業務操作。
5.2投標人必須在鄞州區鎮街道電子交易平臺(https://yzggjy.nbyz.cn/xzjsgc/login)中下載本標段對應的發包文件等附件。請于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前(以下載成功時間為準)下載發包文件等相關資料。未下載發包文件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備注:投標人可根據“鄞州區鄉鎮電子交易平臺系統”中的發包公告及發包文件下方的“發包文件下載記錄”來確認發包文件是否下載成功)
5.3技術服務費 100 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補充的發包文件請關注本網站,自行下載,不另行提供紙質版補充文件。
具體操作流程詳見辦事指南中的《3.0建設工程電子交易平臺企業信息庫操作手冊》和《建設工程電子交易平臺操作手冊—投標人》。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本項目為遠程不見面開標,所有投標文件均采用電子格式,由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2025年 12 月 31 日14時00分)前上傳至寧波市鄞州區基層小型平臺的鄞州區鎮街道電子交易平臺(https://yzggjy.nbyz.cn/xzjsgc/login)。
6.2 逾期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代理)人不予受理。
7. 發布公告發布的媒介
本次發包公告在寧波市鄞州區基層小型平臺(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發 包 人: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金溪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綠邦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泰康中路858號廣融大廈12B層
聯系人:陳馬錦、陳麒麟、戴科斌、韓帥
聯系電話:0574-2890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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